相应部门: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4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4.1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厦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厦门市公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求和工作需要,启动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同时为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4.1.1市农产品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职责在厦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市农产品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4.2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农产品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后,(4)向市农产品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及其各成员单位报告、通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市农产品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有关突发事件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市农产品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1)通报范围和方式1)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信息报送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经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5.2.2指挥协调(1)市农产品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响应,(2)市农产品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协调相关处室向市农产品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处置重大事项决策建议,由市农产品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传递和发布等工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或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