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度第二批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清洁能源产业链创新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一)区内单位1.区内高校、自治区级科研院所等地厅级事业单位由单位自行负责审核推荐,2.区内厅属事业单位(除科技厅以外)由所属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2.其他省(区、市)直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由单位所在省科技行政部门审核推荐,4.区外其他企事业单位由项目实施地所在地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推荐,清洁能源产业链创新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限定由区内单位推荐申报,(二)项目申请单位1.区内外申报项目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至少有1家区内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作为至少1个课题的牵头单位,7.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须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10.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预期成果应用情况报告(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请项目申请人和各单位按要求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https://www.xizangsti.cn/)申报、推荐项目,请各有关单位以项目申报人账号(须提前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在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https://www.xizangsti.cn/)“科技项目申报”模块内“通知公告”中获取本通知的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