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而美”企业: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政发〔2024〕6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实施细则》(奉科〔2024〕2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度“小而美”企业上规模奖补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首次列入“小而美”重点企业(营业收入首次上1亿元)及营业收入首次上2亿元和3亿元的“小而美”重点企业,二、奖补额度首次列入“小而美”重点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小而美”重点企业营业收入首次上2亿元给予30万元奖励,“小而美”重点企业营业收入首次上3亿元给予50万元奖励,2.2024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速高于11.76%,3.2024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四、申报材料1.奉化区“小而美”企业上规模奖补申请表,2.近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其中2024年需整套报表,2023、2022年仅需提供含营业收入表单),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区科技局612办公室,六、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6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5年5月20日,附件:奉化区“小而美”企业上规模奖励申请表.docx宁波市奉化区“小而美”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