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而美”企业: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政发〔2024〕6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实施细则》(奉科〔2024〕2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度奉化区“小而美”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明确如下:一、申报对象列入培育名单的“小而美”苗子企业和重点企业,二、奖励额度“小而美”苗子企业和重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同比增速超过10%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入选条件要求的,增量部分按1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2.2024年度营业收入需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且同比增速高于11.76%,3.研究开发费用总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同比增速超过10%,4.“小而美”苗子企业2024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小而美”重点企业2024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四、申报材料1.奉化区“小而美”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申请表,六、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24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5年5月30日,附件:奉化区“小而美”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申请表.doc宁波市奉化区“小而美”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