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二十六条意见》(丽委办发〔2019〕52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启动2021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兑现条件1.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财政级次属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的企业,2.列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名单的通知》(浙科发高〔2021〕72号)公示文件名单企业(详见附件1),二、兑现材料1.申请表(系统在线填报),2.《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名单的通知》(浙科发高〔2021〕72号)公示文件,三、申请流程及受理时间1.所有申报材料提交至浙江政务服务网-产业及惠民政策兑现系统(【开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奖励申请专栏,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2021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申报操作流程》,2.相关材料请于2022年5月25日前完成上传申报,四、其他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如实提交相关奖励材料,对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追回财政资金,联系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局科技科—钟善楚联系电话:0578-2600810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1702室附件1:浙科发高【2021】72号关于公布2021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名单的通知文件.pdf附件2:2021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申报操作流程.pdf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局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