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温州市瓯江口高端制造业产业扶持基金(以下简称“产业扶持基金”)参股合作机构,二、产业扶持基金参股机构的合作要求(一)基金架构及出资要求1.设立产业扶持基金,瓯江口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拟与基金管理合作机构共同出资设立3亿元的瓯江口高端制造业产业扶持基金,基金管理合作机构出资比例不低于1%,基金管理合作机构需负责募集不低于3亿元社会资本,与瓯江口高端制造业扶持基金共同出资组建以下定向、非定向产业投资子基金:(1)设立规模1亿元的瓯锟科技产业子基金(定向),(3)设立规模不低于4亿元的先进制造及高科技产业培育投资基金(非定向),6.收益分配:(1)瓯江口高端制造业扶持基金收益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2)定向、非定向产业子基金收益分配如下:①首先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7.产业扶持基金参股的基金须按《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或基金协议等要求规范运行,8.产业扶持基金参股的基金投资必须遵循《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的投资原则和要求,三、申请合作的投资机构须提交下列材料(一)瓯江口集聚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申请表;(二)申请机构基本情况说明:1.申请机构简介,(七)基金管理人基金实缴出资和投资绩效证明材料:1.基金管理人已管理基金的实缴出资证明材料,附件1温州市瓯江口聚集区产业扶持基金申请表.doc附件2高管职业道德承诺书.doc附件3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doc附件4募集资金来源和对象合法性声明.doc温州市瓯江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