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省市县委和省市纪委关于涉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现将专项治理重点及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治理重点1.政府职能部门及其经营单位在涉水领域管理中玩忽职守、履职不力,导致乱收水费、贪污截留、水资源浪费,2.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在水利项目建设、供水管网维护维修、设备采购等工程项目中,违规干预插手工程、收取企业回扣、搞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问题,3.在水费收缴中,或私调水表底数、私自改装、拆装、倒装用户水表等方式贪污水费,收缴、代缴中截留水费,4.涉水便民服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作风不严不实,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违规乱收费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供水企业、小区物业相关单位、个人以管理、欠缴物业费等为名,违法违规停供生产、生活供水问题,5.涉水企业“靠水吃水”搞特权,企业所属单位、小区及企业干部职工长期不缴、少缴水费等问题,6.涉水领域其他违纪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