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支持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5〕5号各市人民政府,将技工教育发展成为服务技能人才成长的重要平台、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优化技工教育供给结构,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三)完善现代技工教育人才培养体系,(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推进优质技工教育提质扩容(四)加强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技工教育,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山东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三、加强技工教育内涵建设(八)全面推进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九)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托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遴选建设20所左右的省级职业训练院,面向技工院校规划建设2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鼓励技工院校基于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五、凝聚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的工作合力(十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公办技工院校开展产教融合、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水平评价的经营性收入,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十六)推进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