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启动2025年合肥市创新联合体申报工作,二、申报条件创新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龙头企业(涵盖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独角兽类企业等),具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的能力,会同共建单位制定相关申报建设方案,申报材料包括:(1)《合肥市创新联合体组建申请书》(见附件1),(4)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研发投入占比及相关佐证材料,2.审核推荐:牵头企业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市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企业申报方案进行论证,2.科技金融支持:设立创新联合体研发专项贷,支持申报中试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协助联合体成员单位创建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推荐联合体牵头单位认定为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企业联合创新中心,五、申报时间及材料递交方式1.申报时间: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材料准备完成后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提出申请,支持牵头企业在联合体组建、科技攻关目标凝练、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2.各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