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交联发【2022】30号)和《图们市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实施方案(试行)》(图交联发【2023】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和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原燃油补贴)发放情况通知如下:一、补贴范围2022年度和2023年度取得图们市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车辆及办理服务监督卡的正常营运的出租车司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2022年度和2023年度上级拨付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每年为146万元,结合我市实际及巡游出租汽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实际运营情况,三、发放地点图们市政务大厅一楼(交通综合窗口)四、携带材料1、道路运输证、行驶证、经营者及2022年度和2023年度聘用的所有司机均携带本人身份证、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上岗证)、银行卡,2、出租汽车经营者与相对应车辆出租车司机2022年度和2023年度(含全年所有聘用司机)油补分配协议书,五、发放流程1、预申领补贴资金的司机应与出租车经营者共同携带相应材料,到指定的发放窗口申领补贴资金,2、发放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3、审核材料无误后,补贴资金发放到相关的银行账号,3、2021年及之前年份未领取补贴的经营者在此期间内请及时到图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登记,4、领取补贴人员请遵守现场秩序,大队将在政务大厅设置补贴领取审核点,图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1月27日初审:奚宇复审:孙乙末终审:姜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