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各相关企业:根据《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进一步促进商贸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湖府办〔2022〕52号)文件,拟于近期对限上商贸企业兑现2023年度新纳统奖励相关条款,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款内容第五条鼓励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二)对上年第四季度后注册成立且当年申报纳入本区限上统计的批发、零售、餐饮企业,二、申报对象2022年10月后注册、2023年申报纳入统计且2024年销售额(批发企业)/营业额(餐饮企业)同比2023年实现正增长的湖里区新纳统限上商贸企业,三、申报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5年5月23日四、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保证真实合法,3.批零企业提供2024年12月月报表《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1表)》,3.上述书面证明材料均需企业加盖单位公章,包括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25年5月23日前报送所在地街道办,企业销售数据、统计证明材料等咨询所在街道办,于2025年5月30日前向区商务局报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六、受理联系人湖里街道办:批零、餐饮电话:5652137,殿前街道办:批零电话:5692156,江头街道办:批零电话:5136533,禾山街道办:批零电话:5795316,金山街道办:批零、餐饮电话:5383092区商务局:电话:5722259七、附件1.《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湖里区进一步促进商贸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湖府办〔2022〕52号)2.《2023年度湖里区促进商贸业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3.统计2024年12月月报表样表湖里区商务局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