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条款《徐汇区加快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第八条支持标准化建设工作,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和工作组(WG)秘书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和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承担国家标准化组织的TC、SC、WG秘书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承担行业或地方标准化组织的TC、SC、WG秘书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区级标准、团体标准制定的第一起草者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1万元和1万元一次性奖励,非第一起草者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2万元、1万元、1万元、1万元和1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获得“上海标准”评价认定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承担单位当年度各项标准化奖励总额最高100万元,5.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提供标准试点或示范项目建设任务批准文件、验收材料、项目实施成效等材料,6.“上海标准”项目:提供认定证书复印件,7.“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项目:提供相关证书或获批文件复印件,8.“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上海市质量金奖”项目:提供相关证书或获批文件复印件,9.“上海品牌”项目:提供相关证书或获批文件复印件,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