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上海外贸自主品牌示范企业”认定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和条件(一)申报内容本次评选针对在国际、国内拥有一定知名度的产品品牌,授予“上海外贸自主品牌示范企业”称号,(二)申报条件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依法在上海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申报产品品牌的企业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商标所有人为在上海依法注册企业,二、申报材料(一)基本材料1.申报综述报告(包括企业发展、品牌建设及自评等内容),2.2023-2024年度“上海外贸自主品牌示范企业”申报表,4.进出口企业资格证明,(二)其他补充材料1.申报产品品牌需提供:(1)商标持有人的授权书证明,2.申报企业品牌需提供:(1)近3年内经境外商标持有人许可经备案的授权证明,(三)可选择提供材料申报企业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三、申报要求(一)各申报企业于2025年3月3日(周一)前按申报材料的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上海进出口商会,(二)申报企业提供的各项材料及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四、审核认定程序1.商会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按评审指标进行初审,授予“上海市外贸自主品牌示范企业(2023-2024年)”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