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标准(一)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组织实施(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1、3月26日前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在线填报,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企业申请人直接线下报送至区经委企业服务科,(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1、3月26日前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后,企业申请人直接线下报送至区经委企业服务科,三、动态管理(一)到期资质复核优质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有效期到期前进行复核,2021年公告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在3月底前进行复核(应参与第一批复核的企业名单),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参照《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三)年度信息更新有效期内优质中小企业应于4月30日前登录服务云平台,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