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直通车)的条件(一)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期内,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二、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条件请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网上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办理,(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2025年度共分四批次进行申报审核:企业需分别于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1月30日前提交申报项目,(二)到期资质复核: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有效期到期前进行复核,有效期延长三年,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应于11月30日前进行复核,(三)对需更名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来源:上海浦东新区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政策服务部:方主任电话-微信:15618903837*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