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5年度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及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标准(一)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组织实施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于3月21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线上填报,并导出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一份,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三、工作要求(一)时间要求:各街镇应于3月24日下班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区经委(仅需电子版,及纸质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一份,(二)到期资质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2021年申报且在2022年6月公布申报结果获评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于3月21日前进行复核,企业向所在街镇提交复核纸质材料(参照新认定评价要求),(三)简单更名申请:对符合简单更名要求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年度信息更新: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于4月30日前登录服务云平台,当年开展复核的企业无需进行信息更新,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