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静安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根据《静安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25年度静安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1、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均在静安区,2、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3、企业上一年度拥有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和研发软件购置费不低于5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4、企业上一年度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30人,三、申报材料1、《上海市静安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请在申报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3、《上海市静安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5、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附表(盖章),8、企业技术中心评价附表中所规定的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四、申报办法1、网上申报登录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平台,2、书面申报企业网上成功提交相关材料后,应在线打印具有水印的《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五、扶持政策经认定的本区企业技术中心,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