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申报对象应为经授牌的浦东新区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建设单位,申报单位注册登记、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每家创新中心累计最高资助1000万元,其中装修和设备按照实际支出的50%予以一次性资助,装修不超过300万元、设备不超过500万元(无房租支出则设备可资助不超过800万元),每家房租资助不超过三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1、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附件包括:(1)申报单位建设、运营创新中心的资质证明,包括仪器设备购置的合同、发票、银行流水、招标比价等材料,申报单位应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来源:上海浦东新区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政策服务部:方主任电话-微信:15618903837*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