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促进)拟从加快培育本土著名品牌展会、支持上海市现代化产业体系领域优质展会、支持大型展会稳定发展等维度,附件:2025年度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促进)申报指南一、支持项目类别及标准(一)展会项目1.加快培育本土著名品牌展会,对在2024年1-12月举办的规模为2万-5万平方米(不含5万平方米)或者日均入场人次达到2万-5万人次(不含5万人次)的展会予以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在2024年9-11月举办的规模达到5万-10万平方米(不含10万平方米)或者日均入场人次达到5万-10万人次(不含10万人次)的展会予以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在2024年9-11月举办的规模达到10万平方米或者日均入场人次达到10万人次的展会予以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奖励,(三)申报资金的展会项目应为在上海市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三、支持条件和申报材料(一)加快培育本土著名品牌展会1.支持条件申报项目应为经过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评选、公布的“2024年度上海品牌展览会”,(4)展会项目获得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2024年度上海品牌展览会”证明材料(复印件),(5)申报主体与展览场馆签订的展会项目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1.支持条件申报项目应为在上海市专业展馆举办的2万平方米以上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4)申报主体与展览场馆签订的展会项目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申报时提供场馆方出具的展览面积结算清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时提供第三方门禁服务商出具的展会入场人次佐证材料(入场人次相关展后报告、每日数据等)(复印件)、举办单位与第三方门禁服务商签订的服务合同(复印件)、对提供的展会入场人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支持条件申报项目应为在上海市专业展馆内举办、展览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4)申报主体与展览场馆签订的展会项目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