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秀山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1—2025年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委农办发〔2021〕57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了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评审工作,现对秀山县2021年农村致富带头人拟认定对象予以公示,一、拟认定对象情况见附件二、公示期限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3日,三、公示要求(一)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农村致富带头人标准和条件,请在公示期限内,(二)反映人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并提供具体事实或可查线索,(三)受理单位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可能影响公示对象认定的问题,由有关方面共同调查核实,四、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农业农村委农业科技信息数据中心:(023)76609529地址:秀山县中和街道朝阳大道中段县农业农村委附件:2021年秀山县农村致富带头人拟认定对象秀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