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1]56号)《关于下达景宁畲族自治县2021年公益林管护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景生林[2021]126号)等文件精神,经核实,确定拨付2021年下半年公益林护林员、半专业管护队伍管护费共计283.5万元,其中2021年下半年护林员管护费223.5万元,半专业管护队伍管护费60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3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反馈,联系人:陈郑璐电话:5084728,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2021年下半年公益林管护费、扑火队管护费资金发放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