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16条措施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2027年高新技术企业超5000家福州近日印发《关于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围绕做大创新载体、做强创新主体、做优转化体系、做活创新生态等4个方面提出16条措施,对经福州市组织申报新获批建设(含重组入列)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规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规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每家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在省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市级配套奖励50万元,对引进的省级重大研发平台按省级补助的50%最高500万元配套奖励,给予5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130万元、70万元、15万元奖励,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5万元奖励,给予入选“人才飞地”项目的企业10万元资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