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级或境外、省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分别给予传承人一次性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文广旅局、区人社局〕三、支持引客入赣支持引导有资质的旅行社、红培研学机构(基地)等,每个旅行社、红培研学机构(基地)年度累计奖励最高20万元,旅行社累计接待引客入赣旅游团队2000人(含)以上的,累计接待境外引客入赣旅游团队达到2000人(含)以上的,累计组织引客入赣旅游团队5000人(含)以上的,累计组织境外引客入赣旅游团队3000人(含)以上的,红培研学机构(基地)或旅行社累计接待引客入赣红培团队1000人(含)、红色研学团队2000人(含)以上的,累计接待境外引客入赣红培团队1000人(含)、红色研学团队2000人(含)以上的,累计组织引客入赣红培团队3000人(含)、5000人(含)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