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深化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浙农专发〔2022〕46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以下简称“两化”)养殖场动态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28号)等文件规定,鄞州区共有2家养殖场通过2024年度“两化”评估(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14日-4月21日,如有不实之处,请于2025年4月21日前反映,联系电话:0574-87419801,鄞州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