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单位、驻区各派出机构:《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贷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4年11月26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12月23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科创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建设,是指合作银行向经开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与合作银行、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第四条经开区财政局负责专利贷补贴的相关资金预算安排,并与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合作银行依约主要负责如下工作:(一)积极开展专利贷业务,(二)将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专利贷业务材料报送至担保机构,凭担保机构出具的《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贷贷款放款通知书》进行放款,并与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依约主要负责如下工作:(一)对专利贷业务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以及业务信息备案,向合作银行出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贷贷款放款通知书》,(五)符合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对办理贷款主体的基本要求,合作银行可以根据专利评估价值给予企业一定的贷款额度,对当年以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