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项设置省科技奖包括以下五类奖项: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在提名单位、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被提名人工作单位网站或醒目位置公示,在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被提名人工作单位网站或醒目位置公示,技术发明奖:项目名称、提名者及提名意见、主要知识产权目录、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名称、提名者及提名意见、主要知识产权目录、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科学技术合作奖:被提名人(组织)基本情况,2.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科技成果评价,必须是项目支撑科技成果的第一完成人、第一完成单位,已在国家科技奖、青海省科技奖或其他省部级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的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二)完成人、完成单位要求1.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数量实行限额,3.2024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2025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前三完成人,其中曾经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研究开发工作且有成果参加省科技奖提名的,并作为提名项目(人、组织)责任单位(专家),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一)项目完成单位及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科学技术合作奖被提名人(组织)须根据不同奖项填写固定格式(带水印)的提名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