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科学技术局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2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龙岩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临床应用为导向,第三条按照我国疾病防控战略需求整体规划和省、市疾病防治现状,并联合各级医疗机构建设覆盖全市主要地区的协同创新网络,主要职责是:(一)为研究中心的建设布局规划、运行管理和评审评估等工作提供咨询,(二)与其他医疗机构和相关单位搭建协同创新网络,负责网络成员单位的评估考核,(三)组织开展大规模、多中心的循证评价研究,开展诊疗规范和疗效评价研究,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或在申报领域取得重大科技成果,通过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根据申报条件核定申报单位是否满足要求,对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单位依据客观指标进行量化评估,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由龙岩市科学技术局、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