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的通知》(川商资流〔2025〕1号)有关要求,现将江安彬彬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纳入我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市场主体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宜宾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以匿名方式或冒用他人名义进行投诉举报的,所反映情况未提供可供核查的有效证据材料或关键线索的,超过规定期限提交举证材料的,联系方式:0831-8229901附件:宜宾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2月新增拟参与市场主体名单宜宾市商务局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