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离岸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发〔2023〕42号),现组织开展泰州市区域离岸创新中心认定工作,已认定的区域离岸创新中心无需重复申报,二、奖励政策经认定的高质量区域离岸创新中心自认定起三年内累计可获得最高500万元建设奖补、300万元运营奖补,市和市(区)联合共建的区域离岸创新中心自认定起三年内累计可获得最高1000万元建设奖补、600万元运营奖补,离岸创新中心内全职研发人才享受最高3万元/年专项补贴并同等享受泰州人才政策,离岸创新中心内入驻项目可联合在泰关联公司申报泰州市科技计划支撑项目,每个项目每年最高可获得20万元研发补贴,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区域离岸创新中心可获得最高100万元奖励,三、申报条件1.申报对象为从事创新资源引进、技术研发、项目孵化、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活动的公共创新平台,2.有明确的产业定位,4.有可自主支配的或者合作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及推荐表盖章后,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离岸创新中心认定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联系人:吉帅张子美86399585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doc2.2025年泰州市区域离岸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doc3.2025年泰州市区域离岸创新中心推荐表.doc泰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4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