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无锡市收到本地区2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江苏常隆客车有限公司和新日(无锡)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共申报新能源汽车50辆,补助资金471.2524万元,经审核,50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申报补助资金471.2524万元,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市工信局联系,联系电话:81821694、81821739,附件:无锡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地方公示车辆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