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发放东西湖区2024年度高企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取时间及地点领取日期:2025年5月6日-5月23日领取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领取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啤砖路51号台商大厦13楼1319室(东西湖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二、相关要求1.证书单位自行安排人员领取高企证书时,需出具高企证书企业领取人介绍信(附件1),委托服务机构代领证书时,服务机构领取人员需出具高企证书机构代领授权委托书(附件2)以及高企证书机构领取人介绍信(附件3),证书领取人还需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2.高企纸质申报材料留存,企业在证书领取时,需提供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印一份带有水印版本的完整纸质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企业必须自行保存5年,各单位在领取高企证书前,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报表的将被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4.高企更名及重大变化申报,高企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