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桂林市科技计划项目与验收结题管理办法》(市科规〔2022〕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经市科技局组织专家验收,确定项目验收结论,现将项目拟定验收结论(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市科技局投诉,凡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材料(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材料需签署实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我单位对异议者身份和投诉情况予以保密,凡未书面投诉、书面匿名投诉或者超出公示期投诉的异议,我单位将不予受理,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北楼20楼2006,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北楼20楼2009,附件:桂林市科技计划项目拟定验收结论公示汇总表桂林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