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4〕166号)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5年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产业项目建设投产)和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5〕3号)文件精神,现对清远市2025年省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拟分配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30日至5月7日,如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园区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凡是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清远市2025年省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计划拟分配表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4月30日(联系人:张雄山,电话:0763-3363661)附件:1.附件:清远市2025年省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计划拟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