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开展2025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中期评估(包括中期评估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之前的项目、申请提前中期评估的项目和申请延期中期评估的项目)工作,通知内容如下:一、中期评估组织机构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本次中期评估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将在中期评估前免费组织中期评估申报的培训工作,二、中期评估方式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中期评估申报材料后,三、申报要求(一)中期评估时间安排1.项目承担单位通过扶持通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中旬,3.第三方服务机构线上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中下旬,承担单位补充后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下旬,5.项目承担单位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上旬,对市财政经费使用规范情况、产业化项目取得经济效益情况、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及地市配套经费到位情况、依托项目股权融资情况等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二)本次中期评估将根据《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评估,《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要求项目承担(申报)单位属企业的,自筹经费金额应不低于实际到账的市科技创新项目经费资助金额(各专项经费方式另有要求的除外),(三)项目承担(申报)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四)本通知为本年度科技创新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预通知,0757-83350885附件:2025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中期评估预备清单佛山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