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二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5〕396号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中国民航局办公厅(综合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加快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按照《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工作部署,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确定了第二批示范项目清单,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指导项目单位扎实做好用地审批、规划许可、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持续跟踪调度示范项目建设进展,将第一批示范项目清单中的第19项“基于纯氢燃气轮机创新的‘电—氢—电’新模式实证示范项目”(实施主体:国家电投集团北京重燃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退出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三、扎实做好后续项目储备,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建立健全本地区绿色低碳先进技术项目储备库常态化更新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