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给予两类企业最高市财政资金100万元、500万元项目支持,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000万元项目支持,二、鼓励科技型企业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四)生物医药领域技术创新阶段,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200万元项目支持,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000万元项目支持,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200万元项目支持,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200万元项目支持,(五)智能科技领域技术创新阶段,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000万元项目支持,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000万元项目支持,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200万元项目支持,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000万元项目支持,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200万元项目支持,每个项目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500万元支持,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000万元项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