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经济发展办: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农村2026年财政专项项目储备指南并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现就2026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储备要求通知如下:一、政策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农经发〔2022〕1号),要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主线,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4〕4号),指出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化工具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服务供给,二、支持方向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支持部分县(市、区)承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三、建设内容支持300个农民合作社、450个家庭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支持30个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四、支出标准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项目按照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50%进行补助,单个服务中心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铜鼓县农业农村水利局2025年4月10日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储备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