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人民政府2022年5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遂昌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为大力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同时设立“遂昌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创新奖”(以下简称“创新奖”),“创新奖”授奖对象为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在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奖”获奖组织不超过3个,“创新奖”获奖组织不超过5个,(三)遂昌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遵循自愿申请,二、组织管理(一)成立遂昌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二)评委会的主要职责1.组织、指导、监督评审工作的开展,2.审定《遂昌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实施细则》等重要工作规范,(三)评审办的主要职责1.组织制(修)订《遂昌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实施细则》、评审员管理制度等文件,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资料评审,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对资料评审后入围的申报组织进行现场评审,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对入围的组织进行陈诉答辩,获得“创新奖”的组织不受此限制,(五)获奖组织可在组织形象宣传中使用遂昌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荣誉称号及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