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3〕150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育工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应立足于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符合山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和产业创新发展实际,鼓励相关领域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牵头创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申报程序及条件参见《工作指南》(附件1),达到验收条件的创新中心,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请验收,正式认定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程序及条件参见《工作指南》(附件1),三、有关要求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工作指南》要求,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单位牵头创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对符合培育条件的提出推荐意见附培育申报书(纸质版一份,对达到验收条件的提出验收申请附验收申请报告(纸质版一份,51782610电子邮箱:kejichu2019@shandong.cn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信厅科技处1511房间(邮编250011)附件:1.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pdf2.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申报书(模板).docx3.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验收申请报告(模板).docx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