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新起草了《哈尔滨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附件:哈尔滨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4月14日哈尔滨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第三条哈尔滨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以下简称“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申报主体自愿申报,第四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做好属地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作安排发布申报通知,并通过属地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并与被推荐主体的申报材料一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据专家提出的审核意见或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结论及拟认定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名单,第四章跟踪管理第七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已认定的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属地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报送复核书及相关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已认定的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予以撤销:(一)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门户网站对调整和撤销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情况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