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4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4〕23号)以及《关于印发<磐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磐财农〔2024〕2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研究,现下达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一批),公示期为2025年4月14日至4月20日,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公示受理部门:磐安县农业农村局(安文街道江滨路70号)联系人:许晶艳联系电话:0579-84508031附件:磐安县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财政补助资金表(第一批)磐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14日附件磐安县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财政资金(第一批)补助表乡镇(街道)项目名称项目业务单位项目建设内容本次拨付财政资金(万元)备注尖山镇共富厂房建设二期项目磐安县尖山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在一期相关村已入股基础上,继续由集体薄弱村入股投资新建厂房,占地约11亩,厂房租金用于分红和壮大强村公司,在磐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建1幢5层约13000㎡的砖混标准厂房,45玉山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磐安县玉山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由4个村抱团入股玉山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由镇农发公司负责光伏项目建设和运营,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占地面积4000㎡,产生利润用于入股村分红和壮大强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