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起草了《湖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省科技厅向社会公开征集《湖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如下:序号意见内容采纳情况1建议将《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中“风险资金给予贷款企业50BP贴息支持”的表述,已采纳2建议将《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中“设立省级风险资金财政专户,已采纳3建议将第十一条中“市州运营管理机构相关职责:(一)受理本级科技型企业贷款资料备案,修改为:“市州运营管理机构相关职责:(一)受理本地科技型企业贷款资料备案,已采纳4建议将第二十条中“省级运营管理机构日常运营管理及信息平台建设维护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已采纳6建议将《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中“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对省级风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的表述,修改为:“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对省级风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已采纳7鉴于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审核由市州运营管理机构负责,督促其严格依规开展风险补偿审核工作已采纳8建议将《征求意见稿》中所有“风险代偿”表述,已采纳14建议将湖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中删除“企业知识产权产业化率”指标,已采纳.15建议将第七条“(三)省知识产权局、省税务局根据省科技厅提供的科技型企业名单,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表(见附件)实时提供知识价值信用评价所需数据”修改为“(三)省知识产权局根据省科技厅提供的科技型企业名单,建议由省税务局提供知识价值信用评价的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