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企业情况: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3.纳统情况:一是非“小升规”企业技改项目纳入统计部门固投统计,二是“小升规”企业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技改项目纳入统计部门固投统计,4.年度投资额:一是非“小升规”企业2024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二是“小升规”企业2024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100万元(含)以上,对技改项目2024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市财政按其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3%给予投资补助,2024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实际投资额(不含增值税)1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补助,二是对永泰县、闽清县技改项目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由500万元以上降低到300万元以上,在获得市级技改项目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补助的基础上,上述材料均需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印章及县(市)区工信部门公章及骑缝盖章,企业申报时间以县(市)区设定为准,六、其他事项(一)已享受市技改基金、市技改融资贷款贴息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市技术改造投资补助,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已申报的其他专项资金情况,附件:1.封面2.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专项补助申请表3.市技改项目购置设备清单4.信用承诺书5.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专项补助申报汇总表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