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使用一般性展位参展的企业原则上实行一年(2届)分配一次,(四)被大会或交易团认定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广交会展位并在处罚期限内的企业,第五章展位评分标准第十四条凡申请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的企业,(三)国际通行认证(10分)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行业认证、产品认证的有效证书持有者须与出口展位申请企业一致,(四)高新技术企业(5分)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营产品应属于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展品目录,相应监督企业在下一次参展评审时扣1分,第七章展位分配程序第十七条申请展位企业通过广交会易捷通管理系统进行展位申请,第十八条交易团对通过资格认定的企业依据本办法进行展位申请评审,第十九条交易团根据商务部下达展位总数和参展企业申请需求,按照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工作进程确定当届广交会参展企业展位分配结果,对在同一展区的同一企业安排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交易团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并修订《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配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组建交易团广交会工作组开展展位评审分配工作,第二十四条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仅限已经审核合格并获得参展展位的企业使用,第二十六条参展企业须接受广交会大会、交易团团部对展位的检查和管理,第二十七条参展企业被大会认定为违规使用展位若满足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