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承接主体:承接主体指依法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较好的经验和业绩,有连续从事两年以上创业培训教学经验,6.在过去的12个月内举办过创业培训,未提供虚假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五、培训对象:创业培训对象为16周岁至60周岁劳动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的城乡脱贫人口、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间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仅限GYB培训),以及登记注册经营3年内的初创企业经营者(仅限IYB培训),4.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购买创业培训任务,七、考核方式1.根据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求,通过平台按要求提交补贴申领资料,八、资金安排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3号)文件精神,⑦培训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开展过创业培训的佐证材料,2025年4月8日,联系电话:8307370联系人:童惠琴信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