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占道)服务主体遴选项目工作专班研究形成了《昆明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占道)服务主体遴选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并就《方案》和《昆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遴选4家企业在主城区运营共享(电)单车目前,美团、青桔、哈啰3家企业在昆明市主城区(不含呈贡)运营约12万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对昆明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主体实施公开遴选,本周期遴选4家运营企业作为昆明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动)服务主体,不在此次遴选运营区域,第一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数量为3.6万辆(共享单车0.54万辆、共享电单车3.06万辆),负责组织实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当年度任意两季度考核不合格或全年考核不合格启动退出机制,服务质量考核年度综合等级为A级的运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年度综合等级为B级、C级的运营企业,季度服务质量考核等级为D级的运营企业,扣减被考核企业投放总量的10%,扣减企业全部车辆投放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