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限期认领扣押物品的公告公告编号:海农公告[2025]1号本局于2025年3月25日在海阳市连理岛附近查货一宗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吨包,共87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本局依法对上述物品采取扣押措施,因无法联系到货主,现公告如下:1.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携上述物品所有权证明、身份证明到海阳市农业农村局认领,2.逾期未认领的,将对上述物品依法予以处置,联系电话:0535-3232858地址:海阳市海阳路20号海阳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