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284号)》等文件精神,对吸纳农村脱贫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且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或每人在帮扶车间务工累计年收入不低于5000元的帮扶车间和人社部确定的就业帮扶基地,每吸纳1名农村脱贫劳动力或监测对象,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1000元补贴,截至目前,我县第四批共有1家就业帮扶车间,5名脱贫劳动力申请补贴,共5000元,现将审核拟发放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31日,公示中如发现有不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本局反映,联系电话:0796-7734343,联系地址:永新县袍田大道,电子邮箱:yxxjiuye@163.com附:永新县2024年第四批就业帮扶车间补贴申请明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