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措施与成效(一)建议提出:“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和市场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建立市、区、所三级执法联动机制,积极支持各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转移转化等工作,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的企业,(二)建议提出:“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创新的金融和服务环境,我市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为知识产权类企业提供合适的投融资支持与服务,制订《厦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工作方案》,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保贷”、“知担贷”、“知银贷”,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目前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还是基于信用贷款类产品进行放贷,2、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服务新模式,在政府政策支持下逐步形成厦门特色的证券化模式,提升我市知识产权证券化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