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运营中心、留创园、各有关企业:根据河南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现就高新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须符合下列条件:(一)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实现和年龄要求,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控股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三)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4年,二、材料要求(一)申报函,来函须注明申报人基本信息,申报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二)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四)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五)申报函、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各园区请按照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